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住房类
购买商品房或开发商开发的经济适用房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买提取申请书、购房合同、房屋信息备案表、付款收据、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二手房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买提取申请书、过户后的房产证、完税发票、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非住房类
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额度确认书》或《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书》,一式二份。
2.审核。所在单位对职工申请进行审定核实,符合条件的,单位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3.审批。所在单位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资料和单位审批的资料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
4.支付。管理机构审批后,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支付方式办理。
5.备案。办结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应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的相关资料一份返还所在单位备案。
提取额度和时间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